中共益阳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河湖长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9-08 11:30 作者: 来源:中共益阳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益农办河〔2025〕6号


市河长制工作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河长制议事协调机构及办公室:

近期,资水流域相关问题和黑臭水体整治问题负面舆情集中爆发,暴露出部分河湖在水环境治理、河湖岸线管护、日常监管等方面仍存在短板,对我市河湖管理保护工作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各级各部门要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切实压实河湖长制工作责任,提升管护效能。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紧压实责任链条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我市河湖管理保护面临的严峻复杂形势和舆情风险的极端敏感性,务必扛牢守护好三湘大地的青山绿水、蓝天净土”的政治责任,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深刻反思资水事件暴露出的问题根源,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切实履行好守水有责、管水担责、护水尽责的政治担当,坚决守住水生态安全和水环境质量底线,确保河湖长制有名有实、有效有能。

二、健全工作机制,确保河湖长制高效运行

(一)完善履职尽责机制。各级河湖长要按照省9号总河长令要求落实巡河频次,原则上,市级河湖长每年不少于3次(每半年不少于1次),县级河湖长每季度不少于1次,乡级河湖长每月不少于1次,村级河湖长每周不少于1次。同时,要提高巡河质量,坚持及时发现问题、督促解决问题的工作导向,对河湖库“四乱”问题实行“零容忍”。

(二)强化部门协同联动。各级河长制议事协调机构要发挥好组织、协调、分办、督办作用,确保河湖长制工作思想不松、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各成员单位要牢固树立河湖管护“一盘棋”思想,根据全市实施河湖长制年度工作任务,积极承担起协同配合、信息共享、联合行动的责任。

(三)加强问题闭环管理。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国家部委、省级环保督察、省市级总河长会议、省市级河湖长以及省河长办等交办的涉水问题,对河湖长巡河中发现的河湖问题,对群众反映强烈、领导批示、媒体曝光的河湖问题,要及时受理、交办督办,实行“问题发现——跟踪督办——整改销号”的问题整治闭环管理。

(四)创新科技赋能支撑。充分运用无人机、卫星遥感、视频监控等信息化手段,建立健全“空天地”一体化的河湖现代信息监管体系,提升河湖日常巡查、监督检查,提高工作效率。

三、聚焦重点任务,全面提升管护水平

(一)深化水污染防治攻坚。深入推进入河排污口整治;持续巩固黑臭水体治理成效,推进城市黑臭水体长制久清;加强工业污染源治理,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推进化肥控量增效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加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提标改造,完善配套管网,提高污水收集处理效能。

(二)加强水资源保护与节约利用。严格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管控指标;严格取水许可管理,强化违规取用水问题排查整改;大力提升节水意识,推进节水产业发展;严格河湖生态流量监管,规范生态流量泄放、监测监控和报备行为。

(三)加强水生态修复与保护。严格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依法划定河湖管理范围,严禁非法侵占水域、围垦湖泊、非法采砂等行为,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加强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修复、湿地修复与河湖沿岸绿化;全力完成“十四五”河湖健康评价任务,强化健康评价成果运用。

(四)加强河道沟渠清理保洁工作。围绕“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主要任务,抢抓河道涨水、退水的关键“窗口期”,开展岸坡垃圾清理、水面漂浮物打捞、枯死水草清除等工作,并对收集的打捞物(垃圾)清运到垃圾处理站进行无害化处理,避免产生二次污染;全面开展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整治和溶洞垃圾等环境污染问题集中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坚决遏制非法转移、倾倒、处置固体废物高发态势

 

 

 

中共益阳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河湖长制工作)

                             2025年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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